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 申请城市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2-11-07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其他
  • 政策主题: 其他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12号),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对37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14个申请城市2021年度服务外包发展情况开展了综合评价。

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商务部(服贸司),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敬艳辉    电 话:010-85093368    传 真:010-85093150

2021年度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申请城市综合评价结果

商务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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