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2-11-24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部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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