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我部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