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规范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