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其他
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钢城人社发〔2022〕1号).pdf
注:附件2《钢城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一对一”清单》因涉及相关企业及个人信息不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