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市场监管,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我们修订了《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