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1-11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

2.上海市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3.江苏省 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4.浙江省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

5.浙江省 鉴湖旅游度假区

6.江西省 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

7.江西省 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

8.山东省 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

9.山东省 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

10.河南省 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

11.湖北省 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

12.湖南省 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

13.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

14.四川省 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

15.陕西省 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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