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2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1-01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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