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和开展集中培训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国卫办财务函〔2023〕350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9-28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人才培养,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

根据《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23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竞争性选拔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选拔结果和首次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结果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选拔原则,将基本评价(10%)、笔试(60%)、面试(30%)3项成绩汇总,按照每省份至少1名领军人才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成绩高低,确定尚智鑫等101名同志作为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详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首次集中培训定于11月中旬,为期15天。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通知入选学员所在单位及个人,提前做好参加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已经入选的学员因各种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以单位公函形式告知我委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单位可直接行函;其他人员需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函。空出名额将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录取通知书将由我委财务司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印发,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邮寄。具体事项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联系人及电话:

王金玲 010-68792649

祝文静 010-6879257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刘 玮 010-64505133、13910937005

巩汶彦 010-64505021、15600801361

附件: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培养学员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9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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