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监测函〔2023〕35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10-18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产业发展,其他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徐州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为规范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有关规定,我司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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