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9-18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修改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1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iaofasi@cnipa.gov.cn。

三、传真:010-62083681。

四、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附件: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doc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docx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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