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环办大气〔2023〕16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11-06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实现2024年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和使用量冻结在基线值的履约目标,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我部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于2023年11月24日前组织做好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内用生产配额和进口配额申请填报等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办公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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