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11-13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科技创新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572号)要求,经测评、初核、审核等程序,拟确定8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见附件1)、36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见附件2)通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中予以撤销。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2.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1月13日        

电话:010-62084924、010-62084853

传真:010-62083094

邮件:chanyechu@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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