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11-20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二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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