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外资外贸,其他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履行关税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的重要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4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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