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办事细则》修改和补充事项的通知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产业发展,其他
接铁路合作组织 2023年2月15日第II-1/8/23OO号通知, 铁组委员会委员(2022)第7次定期会议决议通过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办事细则》修改和补充事项, 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