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广电发〔2023〕5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2-03
  •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GY/T 363-2023。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

附件:

《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2月1日        

  • 政策解读

  • 申报入口

  • 相关服务

  • 相关政策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