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3)》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国知办函规字〔2023〕203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3-23
  •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相关部署要求,助力构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规模、结构、质量的统计监测,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相关统计需求,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统计支撑,促进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融合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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