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市监网监发〔2023〕13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4-18
  • 所属行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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