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4-29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其他
  • 政策主题: 其他

为依法保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5月8日起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有效期。现公告如下:

2020年疫情发生后,部分港澳居民未能及时办理回乡证到期换发手续。目前,内地与港澳各口岸已全面恢复人员往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需求激增,港澳地区受理办证机构出现排队预约周期较长的问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持证人持用上述回乡证原件,可以持证正常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来往内地;入境内地后,允许前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回乡证。

港澳居民如需进一步了解公告内容,以及证件换发、口岸通关等信息,可以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12367服务平台详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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