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财教〔2023〕52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5-10
  • 所属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障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中心)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901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你省(区、市、兵团)应负担的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和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资金,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保障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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