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补充部分企业进行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09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其他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局发明电〔2023〕1340号)及《2023年度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问题答复》有关要求,现将上海隆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晟港建设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通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补充纳入核查名单,具体核查内容详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8月20日前,按照企业资质核查通知文件要求向民航局提交核查材料。

此通知。

附件:待补充核查企业名单及内容

联系电话:010-64091861

电子邮箱:zizhihecha@caac.gov.cn 

通知链接:http://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306/t20230629_220477.html 

民航局机场司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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