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拟入选项目名单的公示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23
  • 所属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开展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在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的申报项目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确定了40个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拟入选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10-59882186   

电子邮箱:cysrhc@126.com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申报入口

  • 相关服务

  • 相关政策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