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参演剧目名单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办艺发〔2023〕147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21
  • 所属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歌剧院、中国煤矿文工团: 

现公布第二届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参演剧目名单,并就展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时间 

2023年11月 

二、展演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 

三、展演安排 

本届展演共入选15部音乐剧,每部剧目装台2天、演出2场。可用剧场4个:闽南大戏院、嘉庚剧院、闽南戏曲艺术中心剧场、金荣剧场。各剧场技术资料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负责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单位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剧目颁发优秀证书。 

(三)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线上演播及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艺术惠民活动,参演单位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 

(四)参演单位须确保参演剧目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五、工作要求 

请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届展演活动,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有力保障,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促进相互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我国音乐剧创作表演水平。 

联系人:王夏雯、林艳艳 

电 话:0592-5371622、5371021; 

              15959990869、13859996399 

传 真:0592-5371947 

邮 箱:11581396@qq.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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