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17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金融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减税降费,其他

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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