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发改就业〔2023〕1017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7-21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市场监管,投资信贷,产业发展,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