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25
  •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产业发展,外资外贸,科技创新,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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