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3-08-25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财政金融,减税降费,产业发展,外资外贸,科技创新,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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