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的公告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市场监管,产业发展,其他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现批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