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卫星地面双模)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两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4-01-30
  •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卫星地面双模)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7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kjsbzc@nrta.gov.cn

附件:1.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卫星地面双模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报批稿).pdf

2.卫星直播系统高清综合接收解码器(智能基本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报批稿).pdf

  • 政策解读

  • 申报入口

  • 相关服务

  • 相关政策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