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环办固体函〔2024〕37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4-02-04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现予以发布,供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时参考使用。请你厅(局)指导有关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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