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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