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2024年第4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4-04-30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减税降费,产业发展,其他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doc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 政策解读

  • 申报入口

  • 相关服务

  • 相关政策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