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成立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2024年第53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4-05-06
  •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制造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化妆品标准(含牙膏)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委员会由164名委员组成,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员会设职务委员,由国家药监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下设8个分技术委员会,通用技术要求、原料和包装材料、安全评价等3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人体安全与功效评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产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牙膏通用要求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牙膏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30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53号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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