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政策正文 政策图谱 水许可决〔2024〕16号 原文链接 发布日期: 2024-02-26
  •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适用对象: 私营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其他
  • 政策主题: 产业发展,其他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对2023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水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取得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准予天津中铁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单位取得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准予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取得金属结构甲级资质,准予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单位取得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准予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取得量测甲级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

联系电话:010-63208000 转人工服务

010-63202526 63202145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申报入口

  • 相关服务

  • 相关政策

政策评价

政策评价

政策名称 政策评价测试

政策类型 政策评价测试

留言标题 *

留言内容 *

验 证 码: 验证码

提交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